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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2023年推免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2022-09-14 14:48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安工大〔2021〕123号)和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我院2023年推免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申请选拔对象

我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推荐候选人遴选条件

严格执行《安徽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安工大〔2021〕123号),申请学生必须符合办法中规定的条件。

三、工作安排

1、9月10日前,学院召开推免生工作布置会:确定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查小组。

2、9月14日前,制定学院2023年推免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及工作进度安排;组织学生申请,学生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15日上午12:00,过期视为放弃申请。

3、9月16日,学生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6日上午10:00。

4、9月16日,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查小组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名单,上报院党委研究决定后,在学院网上公示并将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9月21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名单;9月25日,研究生院上报教育部系统)

四、其他说明

1、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生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3、咨询:李老师,0555-2312910,邮箱:1148518456@qq.com

4、申诉:钱老师,0555-2315797,邮箱:790798484@qq.com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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