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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刘玲等3人为2023年能源与环境学院校友奖助金(教师)候选人的报告
2023-12-19 09:24  

根据《能源与环境学院校友奖助金评选办法(修订)》和《关于开展2023年“能源与环境学院校友奖助金”评选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院在教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政策宣传,积极动员各系(室)教职工申请。其中,环境系1个名额,能动系1个名额,院办/实验室/辅导员1个名额。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各系(室)研究讨论、党委会审批,拟决定推荐刘玲、徐俊超、吴飞为能源与环境学院校友奖助金(教师)候选人。

公示期2023年12月19日至9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电话0555-2315875(沈老师)。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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