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采取初试、复试成绩相结合的考察方式。
2.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原则。
3. 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复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10个工作日,然后报研招办,研招办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4. 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组成及职责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学术骨干、管理人员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
1. 制定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2. 及时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报招生进展情况。
3. 学院成立复试导师组,由学科带头人为组长,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为组员,组织专业课命题、阅卷,综合面试等工作,并按时上报复试结果及有关材料。
三、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内容
资格审查、体检、心理测试、专业课笔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六部分。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之和,满分100分,权重比为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3:3:4。
3. 总成绩计算
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按百分制计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40%;
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按百分制计算)×5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50%。
四、调剂原则和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并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调剂政策。
4. 调剂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网按照要求办理调剂事宜。
五、录取办法
1. 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小组签署明确不录取意见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合格的学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时,则参考初试成绩中的数学+英语成绩,再综合排名。
3. 根据考生总成绩的分类排列顺序,并结合考生的志愿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将拟录取的学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审批后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公示。
六、其他
1. 复试期间,学校安排研究生学院、纪检部门指派专人到学院复试地点巡视检查。
2. 本办法由安徽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咨询及申诉电话:能源与环境学院院办,0555-2312910,邮箱:moniwang@ahut.edu.cn,通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路59号安徽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 243002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18.3.22